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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彩礼纠纷、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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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13:39: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结婚时,男方送女方彩礼在我国基本上是一项约定俗成的规则,彩礼一般会包括礼金、金银首饰等一些贵重物品,价值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
当彩礼送过后,女方不同意结婚了,或者刚结婚不久即离婚,送彩礼的男方会希望将这一笔数目不小的礼金要回来,减少损失。男方能要回来彩礼吗?在诉讼中,谁可以成为原告,谁又能成为被告?索要青春损失费或者精神损失费有法律依据吗?

1.彩礼能否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上述司法解释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2.在诉讼中,谁可以成为原告,谁又能成为被告?
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
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生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庭共有财产。而在诉讼中大多数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或父母起诉,因此应诉方以起诉人不适格作为抗辩时,法院不予采信,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
对于被告的确定问题也是如此,诉讼方通常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习俗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故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是适当的。

索要青春损失费或者精神损失费有法律依据吗?
《精神赔偿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常见的问题,通常理解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一种精神损害赔偿费,但现行法律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况且,在因恋爱婚姻纠纷而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或者分手费的案件中,双方的恋爱、结婚以及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方(男方)若以青春赔偿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
对于日常吃喝玩乐的开销,是双方维系和发展当下情感的必要支出,在无书面约定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情侣之间的这种行为视为赠与,一旦双方终止恋爱关系,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对方返还。
不过,对于彩礼、购房、购车等大额的支出,可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恢复至初始状态,赠与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综上所述,对于彩礼、购房、购车等大额的支出,男方要求返,于法有据,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于法无据,如果起诉,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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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2-29 10:10: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双方已经结婚,没打结婚证,结婚以后男方不理妻子,故意不让怀孕,女方要求分开,需要陪付男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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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0-2-29 16:52: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春雷 发表于 2020-2-29 10:10
双方已经结婚,没打结婚证,结婚以后男方不理妻子,故意不让怀孕,女方要求分开,需要陪付男方多少钱
...

是否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谁不让谁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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