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鹿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文明服务我出彩 • 群众满意在窗口” 活动的通知 为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2021年“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的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鹿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经县文明委、县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领导专班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中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 一、主办单位 鹿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鹿邑县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领导专班 二、参与范围 全县所有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一个“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一名“文明优质服务标兵”;进驻行政服务大厅的窗口单位由行政服务大厅择优统一推荐;通讯服务行业由工信局择优统一推荐;卫生系统由卫健委择优统一推荐;金融服务行业由政府办(金融工作局)择优统一推荐。其他行业服务窗口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 三、报名方式 由窗口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评选标准,通过述职自荐,经分管领导同意,向评审组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鹿邑县“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申报表和鹿邑县“文明优质服务标兵”申报表(见附件),附事迹材料,报评审办公室(邮箱luyixianwenmingban@163.com) 四、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5日 五、活动要求 (一)“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重视。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有创建活动领导机构,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活动经费,有专人负责,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单位业绩突出。综合运用各种现代科学管理手段,各项工作高效运行。主要经济指标或业务综合指标达到行业同类单位先进水平。认真落实行业服务规范,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承诺服务、优质服务、文明服务等一系列优质规范化服务活动,做到承诺与践诺相统一。违诺处罚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使用国家推广的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不说服务忌语。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服务质量一流。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兑现社会服务承诺,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服务水平高,服务环境和服务设施良好,有服务导引、温馨提示,有饮用水、座椅、报刊等便民设施。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服务水平高。服务窗口合理有序开放,服务对象办理等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服务场所有意见箱(簿),有投诉处理反馈机制,群众满意度>80%。 4.社会信誉度较高。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经营秩序、治安秩序好,单位无重大投诉事件、无严重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无情况属实的问题被主要媒体曝光。 5.环境整洁有序。办事大厅、店堂布置整洁、美观、明亮,柜台、货架、橱窗设计和物品陈列整齐美观、新颖大方。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垃圾死角。 (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评选条件 1.品德素质优秀。立足本职岗位从事服务工作满两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有着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业务技能精湛。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尖子或标兵。 3.服务质量优异。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举止文明,着装端庄,待人礼貌,语言文明规范,耐心、细致、热情地受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咨询建议,无群众投诉。 4.原则上获得过县级以上“文明优质服务标兵”的不再重复推荐。 六、评选程序 (一)遴选。评审组根据各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的申请,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审核,筛选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候选名单。 (二)投票。 1.民主投票。抽选县人大代表15名、政协委员15名、各级文明单位代表20名、群众代表40名、县融媒体中心及其它媒体代表10人对候选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 2.网络投票。在鹿邑文明网、“云上鹿邑”APP、“文明鹿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候选人信息,请广大干群关注参与投票,投票时间为5个工作日。 3.现场评议。评审组抽调工作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到各窗口随机选取办事群众进行现场评议。 (三)公示。 对选举出的“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名单,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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