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夜市烧烤餐饮业商户: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营造碧水蓝天的城市环境,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城管局正在扎实开展坚决取缔城区露天烧烤、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露天烧烤的危害很多,一是严重污染空气和影响市容环境;二是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和交通畅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经营摊点卫生状况差,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四是烧烤中有致癌物质,有害于身体健康。 为确保城区拥有一个干净洁净的城市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城管局要求全县所有烧烤经营商户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所有经营摊点必须室内经营;二是必须由煤炭烧烤改为电烧烤;三是必须安装并正常使用取得有关专业机构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四是必须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定期清理清洗,不能继续使用的必须及时更换。 坚决取缔所有露天烧烤和店外经营,是城管局本次专项行动的决心!否则,对造成油烟污染的商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对继续进行露天烧烤污染环境的商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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