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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鹿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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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3 09:09: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县城乡居民: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迁云上线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关于做好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工作的通知〉(豫人社电政[2019]13号)工作部署,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业务新系统,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就医,必须持有社会保障卡,凭“社会保障卡”才能就医报销,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诊卡(医保卡)将停止使用。为了保证大家就医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必须办有社会保障卡,以备就诊时用
二、鹿邑全县目前城乡居民基本都已办有社会保障卡,请已发过社会保障卡的城乡居民尽快找到自己的卡,以备就诊时用。
三、没有申办过社会保障卡的、或者已经申办但没有领到社保卡的、或者原来有卡又丢失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办理社会保障卡,一是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或关注支付宝“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生活号,进行新卡申办、老卡补办、制卡状态查询等。二是可以拿身份证、户口本到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号社会保障卡窗口进行新卡申办、信息查询老卡补办等。
四、预计从2019年12月20日至31日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将停止办理全部业务,进行新系统测试、调试和数据结转工作,其间所有就医(包括门诊和住院)均不能进行医保结算,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结算,望广大参保群众谅解。
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启用办理业务。新系统启用后,全县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包括外岀异地看病就医),都需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如果没有社会保障卡不能进行医保报销,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鹿邑县医疗保障局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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